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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我校第二届“润安优秀园丁”的通知

各部门:
  为了庆祝我校建校十周年,表彰先进,激励全体教职员工投身于润安教育事业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本学期将评选我校第二届“润安优秀园丁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望各部门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坚持原则,认真组织。
  一、领导小组成员
  组 长: 章 明
  副组长: 刘福乔  李思华  汪永胜
  组 员: 李耀东  胡成方  刘吉发  乐红梅  安军妹
  二、分阶段推进
  1.宣传发动(3月1日至3月8日)。各部门组织学习“润安优秀园丁”的评选办法,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。
  2.分配名额(3月14日至3月20日)。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摸底,将符合评比条件的教职工人数报经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后分配名额。
  3.确定侯选人(3月21日至3月28日)。各部门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对照条件,民主评选,择优推荐,并将《“润安优秀园丁”评选登记表》于3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。
  4.审查评定(3月29日至4月3日)。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,认真审查研究后,确定“润安优秀园丁”名单。
  5.公示(4月9日至4月14日)。
  三、分部门实施
  1.高中部、初中部、小学部、幼儿园、后勤部分别成立部门领导小组,相对独立地开展评选工作。
  2.行政人员、保安、财会人员、驾驶员等作为行政部门,由校办负责组织开展评选工作。
  3.三级以上主管人员单独组织评选,不参加部门评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校 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力资源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3.2.11